机械工程学院素质拓展测评G3加分说明
一、学生干部加分(一个学期,分数减半)
1. 在校团学组织、各部门参加社会工作的学生加分(参照校团委、各部门所给分数)。
2. 院级团学组织主席(副书记)加分不超过3分,副主席(年级分会主席)不超过2.5分,部长不超过2分,副部长不超过1.5分,优秀干事加1分(参加多个部门不累加)。
3. 班长/团支书加分不超过2分,学习委员、副班长不超过1.5分,其他班委不超过1分,寝室长加0.5分。
4. 校级文明宿舍加0.5分,百佳宿舍加1分(与文明宿舍分数不累加)。
5. 先进个人(包括社会实践、优秀团干、团员)按省/市/校/院级分别加3/2/1/0.5分。
二、学科竞赛加分
1. 校级 特等奖/一等/二等/三等 分别加 3/2/1.5/1分。
2. 省级 特等奖/一等/二等/三等 分别加 4/3/2/1.5分。
3. 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二等/三等 分别加 5/4/3/2分。
4. 国际 特等奖/一等/二等/三等 分别加 8/6/5/4分。
5. 星光杯 特等奖/一等/二等/三等 分别加 4/3/2/1.5分。(根据团队排名酌情减分)
5. 挑战杯 特等奖/一等/二等/三等 分别加 8/6/5/4分。(根据团队排名酌情减分)
三、课题研究与科技发明(通过相应鉴定)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主持课题、申请并被受理或取得国家专利,可获得相应的加分,具体如下:
类别 |
主持省级以下课题或申请发明专利并被受理 |
主持省级以上课题或授权发明专利 |
申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被受理 |
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
加分 |
4 |
8 |
2 |
4 |
四、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
1. 发表在内部刊物 省/市/校 加1分。
2. 发表在国家核心刊物 加4分。
3. 发表在国家一级刊物 加5分。
4. 发表在国际学术刊物 加6分。
五、文体竞赛加分(校级累计不超过5分,市级累计不超过6分,省级及以上累计不超过7分)
1. 校级文体竞赛 一等(前3名)/二等(4-5名)/三等(6-8名) 分别加3/2/1分。
2. 市级文体竞赛 一等(前3名)/二等(4-5名)/三等(6-8名) 分别加4/3/2分。
3. 省级文体竞赛 一等(前3名)/二等(4-5名)/三等(6-8名) 分别加5/4/3分。
4. 国家级文体竞赛 一等(前3名)/二等(4-5名)/三等(6-8名) 分别加6/5/4分。
5. 国际文体竞赛 一等(前3名)/二等(4-5名)/三等(6-8名) 分别加7/6/5分。
六、科研立项加分
1. 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加2分。
2. 积极申请获批加1分。
3. 积极申报但未获批加0.5分。
注:科研立项合作者分数减半。科研立项结题成果与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只以最高分计一次。
七、海外学习及出国类外语考试加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相关海外学习,或在出国类外语考试中获得较好成绩,可获得相应加分,具体如下:
类别 |
参加在海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 |
参加在海外举行的“三国三校”国际学术研讨会、参加本科生政府奖学金项目 |
赴海外进行学年(学期)交流学习 |
雅思≥6.5、托福≥85、新GRE≥319、GMAT ≥600、德福≥4级、DSH≥2.0、法语TEF≥699、TCF≥380、日语等级考试≥二级、韩国语能力考试≥9级 |
参加学校推荐的海外实习、实践、带薪实习项目 |
加分 |
3 |
1.5 |
1.5 |
1.5 |
1 |
注:参加出国类外语考试雅思≥6.0、托福≥80加1分。未通过加0.5分。
八、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分
1.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被评为校级先进个人者,加1分;院级先进个人加0.5分。
2. 社会实践论文或实践报告获评省级、市级、校级优秀报告者分别加1.5/1/0.5分。
3. 暑期社会实践宣传报道加分:国家级4分,省级2分,市级1分(注:队长加满分,队员按照系数0.3加分,需提供报道证明,宣传报道加分不累加,以最高分计)。
4. 同时被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调查报告者,省级加分不超过3分,市级不超过2分,校级不超过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