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室及公共机房机位专人专用,不得随意转让。
二、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得随地吐痰等,物品摆放整齐,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室内,严禁违章使用水、电、气和化学用品。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不得将贵重物品留于室内,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四、保持衣冠整洁,严禁穿拖鞋、穿背心入内,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嬉闹。
五、严禁工作时间内在室内玩游戏、看电影、电视剧等任何娱乐活动,严禁浏览不健康网页和利用网络传播不当言论。
六、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手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同时取消其工作室及公共机房进入资格。
本规定由院学工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