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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系主任聘任工作规定
发布日期:2018-03-02   浏览次数:

根据江大校[2010]105号《江苏大学系(教研室)本科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条例》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系(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系班子队伍建设,现制定机械工程学院系主任聘任工作规定如下:

一、工作机构

学院党委和学院行政共同负责系主任聘任工作。

二、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如下:

机械制造工程系主任1名,副主任2名;机械设计工程系主任1名,副主任2名;机械电子工程主任1名,副主任2名;仪器科学与工程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系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卓越计划专业教研室主任1名(分管教学副院长兼任),主任1名(学院推荐,校卓越学院聘任)。

三、聘任范围

机械工程学院全体专任教师。

四、聘任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办事公道正派,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身心健康。并满足以下条件:

1、教工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素质高、作风正、年富力强、有奉献精神和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党员担任,其按党章规定选举产生。

2、系主任须具有高级职称,江苏省级重点学科所在系(机械制造工程系、机械设计工程系)主任须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任满两届的原则上不再连任;系班子成员中须有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选。

4.系主任聘任期为一届3年。

五、聘任程序

1、聘任采用个人自荐、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申请报名,应聘人员必须填写《机械工程学院聘任系领导班子应聘报名表》。

  4、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聘任人选。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2017年 11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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