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综合考核是博士生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的一次综合性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考核成绩包括综合理论笔试成绩、博士学位课平均成绩和专家面试成绩。机械工程学院2018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如下:
1、学科综合理论笔试(占10%):学科综合理论笔试内容为机械工程学科综合论述,要求阐述机械工程学科的内涵,并结合自身研究方向阐述机械工程学科国际国内的研究热点及发展趋势,字数不少于5000字,采用开卷形式。11月15日前提交5份盲评版本(去导师和博士生个人信息)和1份完整版本(带个人信息)交学院。
机械工程学科综合论述,采用盲评方式。每份综述由5位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由学院内或学院外(导师除外)专家组成。综合论述评分表见附件1。
2、博士学位课成绩(占30%):学位课程中基础理论课和专业核心学位课的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专家面试(占60%)
博士生本人就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做一次综合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要求考生简要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目标,详细介绍相关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创新点、预期目标和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专家提问15分钟。面试专家由全体有博士研究生的导师组成。专家面试成绩为专家给出成绩的平均分(导师分数不计)。
专家面试评分表见附件2。
专家面试的时间:11月22日下午1:30
地点:机械学院四楼会议室B414
博士学科综合考核结果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分为优秀、合格和暂缓通过三种;18级博士暂缓通过人数不低于2人。考核结束后,考核成绩在机械工程学院网站公示。本年度须参加学科综合考核的博士生名单见附件3。
博士生在学期间共有两次综合考核机会,第一次考核暂缓通过者允许6个月后再次考核,两次考核均未通过者按退学处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科综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201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