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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校、院两级“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9   浏览次数:

院团委各部门、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总结“团员民主评议”成果,褒扬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基层团支部和团员青年投身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建设的崇高热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校院两级“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比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校、院两级“红旗团支部”:全院各基层团支部。

2、校、院两级“优秀团干”:院团委、团总支团干部,各团支部团干部。

3、校、院两级“优秀团员”:在团员民主评议活动中达到“优秀”等次的团员青年。

二、评比程序

1、院团委成立“五四”评优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审核小组成员包括院团委书记、各年级辅导员和院团委主要学生干部,在院党委和校团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2、校、院两级“红旗团支部”的申报。各团支部从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团日活动、素质提升等几个方面进行总结,并书面报院审核小组。校级“红旗团支部”的总数不得超过7个,院级“红旗团支部”总数不得超过7个。校级“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1,电子和纸质版)由校团委存档,其它各团支部材料由相关审核小组存档。

3、校、院两级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申报

(1)申报校级“优秀团干”的,对照自身条件开展自评,并向院审核小组报书面申请材料。

(2)团支部向院团委审核小组申报“优秀团员”候选人,必须经由本团支部的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同时候选人应当是在“团员民主评议活动”中达到“优秀”等次的团员青年。

(3)院团委审核小组综合审议后,报给校团委。注意:申报校级“优秀团干”总数不超过35名,“优秀团员”的总数不超过36名,院级“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总数不超过169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申报材料(不少于800字的个人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由院团委审核小组存档。

4、评比表彰

校团委将以发文和表彰大会的形式表彰校级“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院级优秀发放相关证书,并在团内活动经费方面优先支持。

三、申报事宜

1、校院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申报时间截止到2013年4月3日下午17:00之前,申报材料全部都报至本年级辅导员处。请各团支部及时填写相关材料(含电子稿和打印稿),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将由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以及辅导员组成评比小组,对申报名单进行公开评比答辩。

3、请各团总支和团支部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uploads/soft/130328/1_1433055581.doc

附件2、

机械学院校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支部分配表

年 级

校级优秀团干

校级优秀团员

院级优秀团干、团员

本科2009年级

4

8

25

本科2010年级

5

8

29

本科2011年级

5

8

32

本科2012年级

4

6

33

团委、学生会、科协、社联、青志委、研究生会

13

0

34

研究生2010、2011、2012年级

4

6

20

合计

35

36

173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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