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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08   浏览次数:

各班级团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创新实践、奋发进取、爱党爱国、知校爱校,不断推进基层团支部活力建设,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团支部中开展“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主题团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

二、活动时间

10月16日~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在党的十八大的正确引导下,发挥优秀共青团员应有的青春与朝气,以自己的中国梦为引导,奋斗的青春为主题,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做到永远热爱伟大的祖国、永远热爱伟大的人民、永远热爱伟大的中华民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自信,进一步坚定永远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四、活动形式

各支部要在团日活动的内容设计上下功夫,形式创新上下功夫,突出主题上下功夫,充分体现学校特色和青年特点;要认真学习借鉴和创新主题团日活动形式,不断提升团支部活力。要注重收集整理活动过程中的文字、图片。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开展各类活动,如座谈研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宣讲宣传、演讲征文等,并撰写活动总结材料。

五、活动评比

1、评比方法

各团支部将活动材料报送至院团委,院团委组成考评小组,对各团支部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从主题团日活动的前期策划、开展实施、活动效果、活动总结等方面评出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并予以表彰。同时,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将报送校团委参加校级评比。

2、评选材料

(1)《优秀主题团日活动推荐表》(见附件1)

(2)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介绍活动基本情况,总结活动成果,要突出对团支部成员思想和认识的提炼,结合主题进行深度阐述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之内)

(3)活动照片及相应照片说明;

(4)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各支部在10月9日前将团日活动计划(格式见附件2)报年级团总支书记处,由年级团总支书记汇总报院团委组织部,如团日活动时间有变动应提前三天告知年级团总支书记和院团委组织部,以便组织部安排考核。被学校抽查到的团日活动,举办后更新微博的同时需要@1811608927与@jsdxtxwzzb。各支部应在11月30日前将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处,由各团总支汇总给组织部。

联系人:张勃文电话:18352863409

附:优秀主题团日活动推荐表

2013年9月30日


江苏大学优秀主题团日活动推荐表

(申报团支部填写)

二级团组织

名称

团支部

名称

团支部

书记姓名

联系方式

主题团日活动名称

活动

时间

参加人数

活动形式

(300字以内,无需另附页)

(200字以内,无需另附页)

二级

团组织意见

团委(团总支)书记签名:

年 月 日(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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