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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毕业班同学毕业设计期间外出实习的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3-11-20   浏览次数:

为使我院毕业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规范毕业生毕业设计期间外出实习行为,特制定以下规定:

1、接收实习生的单位应具备提供毕业生做毕业设计所需的学习和工作条件,保证毕业生人身安全,安排具有毕业设计指导能力的工程师指导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达到江苏大学对毕业设计的要求。若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实习单位应出具《毕业设计接收函》(附件1)。

2、准备外出实习的同学应填写外出实习《保证承诺书》(附件2),本人及家长签字后,连同实习单位出具的《毕业设计接收函》一同交给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审阅,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同意后即在外出实习《保证承诺书》上签字,然后由学生本人依次交给所在系主任、年级辅导员、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

3、《保证承诺书》及《毕业设计接收函》均一式两份,由相关人员全部签字后分别交给学院教学秘书汪飞老师及年级辅导员各一份存档。

对不能严格按照规定擅自外出实习的同学,将给予相关处分,因此造成不能毕业的后果,责任自负。


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流程图 ../../uploads/soft/130228/1_1034493161.doc

附件1:企业接收函../../uploads/soft/130228/1_1034495602.doc

附件2:保证承诺书../../uploads/soft/130228/1_103449944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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