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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0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级:

为切实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江大校〔2013〕7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处〔2012〕7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任乃飞

副组长:莫纪平 冯爱新

成 员:周建忠 李伯全 陈 炜 王贵成 姜银方 顾寄南 凌智勇 宋寿鹏 叶云霞 张黎明 肖 莉 叶 霞

薛 青 宋振华 张长桃 张 超 巫 涛 马 明

秘 书:肖 莉 叶 霞

领导小组下设:

材料审核组:组长:叶 霞,成员:汪 飞 秦 犹 张 磊

综合测评组:组长:肖 莉,成员:张黎明 常 燕 李志宝

二、评定办法

见附件1

三、推荐名额

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推荐名额为:博士生2名,硕士生18名。综合考虑我院年级、学科、专业等实际情况,按年级分配推荐名额如下,评定领导小组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院学科、专业等实际情况确定初步人选。

班级

推荐名额

合计

博士

2

2

研三

10

18

研二

8

四、日程安排

1、2013年1月9日,召开全体研究生班长、党支部书记会议,布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2、2013年1月20日前,学生个人申报

各班要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和相应文件广泛宣传,使所有研究生了解政策和工作安排,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行申请。申请时需提供成绩单复印件、科研成果清单、社会工作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复印件应有教务人员签字、盖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科研成果清单应逐一写清规定项目,由导师签字、学院核查原件;社会工作及其他清单,由院团委审核、签字。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3、2013年1月25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工作材料审核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员资格、条件以及上报材料。

4、2013年2月22日前,完成综合测评工作综合测评组严格按照评定办法,认真完成申报人员的综合测评工作。

5、2013年3月4日前,完成学院初审和公示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确定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2013年3月6日前,学院完成材料报送。

附件一: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三:研究生科研成果认定程序和佐证材料要求

附件四:科研成果清单

附件五:社会工作清单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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