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专业:
为切实保证我院的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出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及行业需求的专业技术与管理人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对各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及达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规定如下:
一、评价责任人
各专业培养计划修订工作小组。
二、评价周期
四年。
三、评价内容
各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内容包括:
(1) 培养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吻合度;
(2) 培养目标与学校及专业定位、人才培养质量的吻合度。
各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性评价的内容包括
(1) 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各项能力指标达成情况;
(2) 毕业5年左右的校友的职业发展状况。
四、评价依据
对于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各专业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电话访谈等方式,搜集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企业行业专家和专业教师等对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数据、意见和建议。
对于培养目标的达成性评价,各专业通过对毕业5年左右的校友、用人单位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评价其达成情况。
五、评价方法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方法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类。
(1)定性评价
定性评价为通过座谈会、电话访谈、走访等方式,听取校友、用人单位、企业行业专家对专业培养目标的意见、建议,以及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需求的相关要求。
(2)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为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获取校友、用人单位、企业行业专家和专业教师对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原始数据,由专业培养计划修订工作小组,进行定量的统计与分析,获得专业合理性评价结果。
培养目标达成性评价方法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类。
(1) 定量评价
对于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各项能力指标,由培养计划修订工作小组,根据收回的校友及用人单位调查问卷,分别进行统计计算,获得达成性评价结果。
(2)定性评价
对于毕业五年左右校友的职业发展状况评价,采取定性评价的方法,根据收回的调查问卷,进行定性的综合评价与分析,并给出一定的量化结果。
五、评价结果的应用
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达成性评价的结果,应被直接应用于专业培养目标的修订,并能被间接应用于专业在毕业要求、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各个环节的持续改进中。
机械工程学院
2015年12月30日
抄送:各系、工业中心
抄报: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