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我校《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名校建设进程的若干意见》(江大校〔2015〕266号)文件精神,提高我院各专业的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制定我院本科教学课程质量评价与管理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课程(教学环节)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审查
1.责任人
制定人:课程负责人
审定人:专业负责人或教学系主任
批准人:教学副院长
2.周期
四年。每年课程评价结束后,可以对教学内容的侧重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做适当修订。
3.制定内容及程序
在专业培养计划修订结束后,学院发布关于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的通知,即启动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度工作。由课程负责人带领课程组所有成员,根据学校统一要求,结合学院及专业要求,确定课程(教学环节)学分/学时要求、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以及所应教授的知识和所培养的能力要素,确定课程目标、教学内容、考核及评价方式等,制定课程(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初稿确定后,由专业负责人或教学系主任根据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进行审定,合格后,由教学副院长和教务处进行最终审核和批准。
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检查
教学过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包括:常规检查、专项检查、过程随机评价和专项评价。具体内容包括:
期初教学检查。开学第一周前3天,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各系教学主任联合检查开学初的教学运行质量,检查本院教师和学生按课表准时上下课情况。
期初评价。各系根据教务处反馈的学生第1次网上教学评价结果,获取期初教学质量评价信息并结合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教学质量的总体评价。
期中评价。第9-12周,全院各专业通过召开学生、教师代表座谈会、领导听课、同行听课等,结合教务处组织学生开展的第2次网上教学评价结果,进行系和专业层面的其中教学质量评价,获取期中全院各专业学风、教风和教学质量的评价信息。
专项教学检查与评价。各专业根据学期教学工作重点和常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如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试卷检查、教学文档检查、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检查、青年教师助理教学工作检查等。
领导干部、同行、督导等随机听课评议。学院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系主任、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分管教学的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院督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各专业应开展一定范围的同行听课,并纳入到各系的教学研讨中。听课评议的内容主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效果,并对照课程的课程目标,评议课程所培养的能力情况。
期末评价。第15-16周,教务处将组织全体学生进行学期第3次网上教学评价,对评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考场秩序检查,最终结合考试成绩分布状况完成学期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学院各专业应根据学校发布的期末评价结果,进行系统的分析与评价。
年度评价。在一个学年结束后,各专业根据各方面教学质量运行情况及评价结果,进行综合的分析与评价,学院汇总各专业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形成学院层面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三、课程(教学环节)考核方式和内容审查
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考核,课程考核方式包括闭卷或开卷考试、大作业报告等。对于闭卷考试,严格按照《江苏大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对命题、审定、试卷拟制、阅卷、试卷分析与试卷存档等每一环节进行控制和管理。
四、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1.责任人
各任课教师、课程负责人。
2.周期
每年。
3.评价方法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的方法包括成绩分析法和评分表法。
(1)成绩分析法
课程考核结束后,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各课程目标对应的考核点,分别计算样本(教学班)的平均分,即各课程目标考核点平均分,按下式计算各课程目标的达成度评价值:
举例说明:某专业某课程有3个课程目标,在期末考核中,课程目标1对应的考核点总分为72.3分。而考核结果中,对应于这部分考核点的平均得分为55.3分,则该课程的课程目标1达成度评价值为
(2)评分表法
对于无法直接用成绩分析法进行考核的部分非技术能力的达成度评价,如学生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能力、交流与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等方面的素质与能力等,可采用评分表法进行考核和评价。
举例说明:某课程设计的课程目标3为:能从生产组织管理、工程项目实施、质量检测、成本控制等多学科不同角度,具备团队合作意识及在团队合作中发挥作用的能力。其考核和评价的评分表如下:
评分表式达成度评价方法示例1
评价指标 |
考核形式 |
评分标准 |
100-90分 |
90-80分 |
80-70分 |
70-60分 |
60分以下 |
课程目标3:团队合作 |
平时表现 |
充分理解任务分工、有详细工作计划 |
理解任务分工、有较详细的工作计划 |
理解任务分工、有工作计划、 |
基本理解任务工、有初步工作计划、 |
基本理解任务工、无工作计划、 |
能独立高质量按计划完成设计任务 |
能独立按计划完成设计任务,完成质量良好 |
在团队成员帮助下,能按计划完成团队分配的设计任务 |
在团队成员帮助下,基本能完成团队分配的设计任务 |
在团队成员帮助下,尚无法完成团队分配的设计任务 |
对团队任务完成有重要贡献 |
对团队任务完成有较大贡献 |
对团队任务完成有一定贡献 |
对团队任务完成贡献一般 |
对团队任务完成基本无贡献 |
该教学班共有60名学生,课程目标3对应的考核结果评价分为75分,则该教学班对应于该课程目标3的达成度评价值为:
4.评价内容及过程
本学院教师承担的所有课程,在考核结束后,均需进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评价内容为所授课程的所有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评价过程如下:
(1)教学班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任课教师针对课程所授教学班的考核结果,进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分析教学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存在问题,并提出进一步持续改进的建议,形成该教学班的《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
(2)课程目标达成度年度综合评价。课程负责人以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课程所授专业所有教学班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平均值,作为该课程的年度课程目标达成度综合评价的最终值。同时,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课程目标与专业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及权重,计算课程所支撑的各个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实际达成值。在此基础上,根据评价结果,结合各教学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该课程下一步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该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度年度综合评价报告》。
(3)课程目标达成度周期评价。以三年为周期,总结课程连续三年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分析其变化趋势,总结在三年内课程组在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内容和形式等方面所开展的教学改革及效果,提出进一步持续改进的设想,并形成《课程目标达成度(周期)表》。
5.评价结果的应用
所有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应被应用于课程教学改革及持续改进中。此外,课程目标达成度年度综合评价结果,被应用于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中。
机械工程学院
2017年7月1 日
抄送:各系、工业中心
抄报: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