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官网 | ENGLISH
规章制度
GUI ZHANG ZHI DU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 >> 正文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
机械工程学院关于教职工请假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6-11-0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规范工作纪律,加强对教职工的日常管理,确保学院(含研究院、工业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全院教职工因公出差(离开本市)或因私需请假者,除了要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还需按下列规定办理请假备案手续:

1、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假须相互告之,并向院办报备。

2、处级中层干部(含正、副调研员)须向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假,并向院办报备。

3、系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须向院(含研究院、工业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假,并向院(含研究院、工业中心)办报备。

4、系其他班子成员须向一把手系主任和分管院领导请假,并向院办报备。

5、系教师须向一把手系主任请假,系里做好记录工作,并向系办秘书报备。办公室人员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向院办报备。

6、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者,可以通过口头(电话、短信、微信)或电子邮件请假。请假三天以上者,须书面填写请假备案表(见附件)。

7、相关人员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离开镇江者,视同不服从学院和所在单位工作安排。

8、本规定由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负责解释,自2016年11月3日起施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3日

 
相关链接 : 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技厅
镇江市科技局  中科院分区在线平台  江苏大学首页  江苏大学科技处  信息公告
 
 
版权所有: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学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邮编:212013
机械学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