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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05-08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2(实际指标以研究生院下达的为准),其中已推免和导师自主招生8人。定向生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招生总人数的15%。

二、复试人选

2019年普通招收博士生英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40分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以推荐免试方式或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1、报到、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

地点:机械楼B407

2、综合能力考核

时间:2019510下午200-

地点:机械楼B414会议室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报到时,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对考生报考材料审查和信息核对,重点审查学历学位证书(在学硕士生核查学生证;获境外学位考生须核查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均须原件)。同时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能力考核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工作组就考生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进行综合测评,成绩以百分制计,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考生用编号表示,PPT不得有报考导师信息,面试前集中到专门电脑。考生从题库中抽取3道题目,回答2道。专家可以追问。

3、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30% + 学术科研能力考核成绩×30% +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40%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2)学术科研能力考核成绩计算方法:学术论文、专利、项目、获奖总分按比例转换成百分制进行计算,详见附件。

五、导师招生人数限额

1、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名,其中定向生源每两年不超过1名;

2、凡人事关系和科研业绩都不在我院博士生导师,每两年限招1人;

   3、凡培养出省和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导师,同等条件下优先保证其1个博士生招生指标。

六、录取办法

学院按招生指标及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按照学校规定,定向生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招生总人数的15%。根据本单位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超出招生限额的再进行导师双向选择。

所有录取生源(校优博和省优博导师所招学生除外),其导师须向学院缴纳资源占用费1万元。

校优博和省优博的导师享受减免1万元资源占用费的政策(只用一次)。具体办法为采用就高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即1万元中需减去硕士生资源占用费优惠金额。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在职人员报考我校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如被录取,须在博士入学前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全脱产定向培养协议。全脱产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籍档案由学校寄发定向单位人事部门。未按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校研究生院、机械工程学院网站公布。我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511-88790170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2019年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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