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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院2017年度年终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2   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年度考核与分配工作的通知》(江大校[2017]531)精神,结合我院《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机党[2017]32号)、《机械工程学院关于考核与分配的有关规定》(机械[2015]3号)文件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就做好我院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机械工程学院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院办。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建忠  任旭东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叶云霞   许桢英  许晓静  肖莉  张黎明  陈炜  陈秋月  潘红军

各系应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人员一般由系主任、党支部书记和教师代表组成,院办考核工作小组人员由院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等组成。

二、考核内容

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着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业绩表现主要包括教学、科研、参与公益活动等方面。教职工全年参加学校、学院会议及公益活动情况由院办负责汇总发到各系。在考核工作业绩的同时,要注重对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敬业精神、全局观念和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1、个人小结、填表、述职和群众测评。

2、实行分类考核。学院领导由校党委组织部考核;学工办辅导员由校学工处考核;系主任、党支部书记、院办主任在本单位述职和群众测评的基础上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教师考核由各系(研究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联系院领导参加;院办工作人员考核由院办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联系院领导参加。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各单位上报的推荐校优、院优名单进行审定。

四、考核等级及A等指标

考核结果分优秀(A)、合格(B)、基本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A等不超过15%,C等和D等控制在3%左右。根据学校规定,我院2017年度校级A等指标总数为20(不含工业中心),为激励更多教职工,学院按1:1比例确定院A等指标为20。结合我院实际,确定有关推荐A等指标如下:

 

   系、办

类别

机制系

机设系

机电系

测控系

光电系

研究院

院办

总数

校优(A)

6

5

3

2

1

2

1

20

院优(A)

6

5

3

2

1

2

1

20

五、工作进度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1

学院印发《关于做好我院2017年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13日

2

学院召开会议,布置年度考核工作

2017年12月13日

3

各系(研究院、工业中心)对照2017年度工作目标,将完成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学院办公室

2017年12月23日前

4

撰写工作总结、填写考核表和业绩统计表、个人述职、群众测评,各考核工作小组研究讨论所在单位教师校、院A等人选,报学院办公室

12月27日

5

系主任、党支部书记、院办主任考核

2017年12月29日

6

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并公示A等级人员名单

2017年12月29日

7

学院将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

2018年1月4日

8

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进行学院班子述职和处级领导干部个人述职

2018年1月3日

六、未尽事宜由学院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1、江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须A4纸正反打印;

2、机械工程学院教师2017年度业绩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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