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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实施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及达成性评价的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5-12-30   浏览次数:

全院各专业:

为切实保证我院的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出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及行业需求的专业技术与管理人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对各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及达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将评价结果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规定如下:

一、评价责任人

各专业培养计划修订工作小组。

二、评价周期

四年。

三、评价内容

各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内容包括:

(1) 培养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吻合度;

(2) 培养目标与学校及专业定位、人才培养质量的吻合度。

各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性评价的内容包括

(1) 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各项能力指标达成情况;

(2) 毕业5年左右的校友的职业发展状况。

、评价依据

对于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各专业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电话访谈等方式,搜集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企业行业专家和专业教师等对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数据、意见和建议。

对于培养目标的达成性评价,各专业通过对毕业5年左右的校友、用人单位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评价其达成情况。

五、评价方法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方法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类。

1)定性评价

定性评价为通过座谈会、电话访谈、走访等方式,听取校友、用人单位、企业行业专家对专业培养目标的意见、建议,以及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需求的相关要求。

2)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为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获取校友、用人单位、企业行业专家和专业教师对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原始数据,由专业培养计划修订工作小组,进行定量的统计与分析,获得专业合理性评价结果。

培养目标达成性评价方法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类。

(1) 定量评价

对于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各项能力指标,由培养计划修订工作小组,根据收回的校友及用人单位调查问卷,分别进行统计计算,获得达成性评价结果。

2)定性评价

对于毕业五年左右校友的职业发展状况评价,采取定性评价的方法,根据收回的调查问卷,进行定性的综合评价与分析,并给出一定的量化结果。

五、评价结果的应用

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达成性评价的结果,应被直接应用于专业培养目标的修订,并能被间接应用于专业在毕业要求、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各个环节的持续改进中。

 

 

      机械工程学院

20151230

 

抄送:各系、工业中心

抄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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